2024-12-24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》(國發〔2018〕16號)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》(浙政發〔2018)47號)和《浙江省國資委關于印發改革省屬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實施辦法(暫行)的通知》(浙國資發〔2019〕5號)的規定,本集團經批復的2023年度工資分配信息披露如下:職工工資總額195762.10萬元,職工平均工資20.01萬元/人。